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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 2018-06-28 责任编辑:

  合川府办发〔2018〕77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合川区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自查自检,确保顺利完成复核评审。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合川区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实施方案
  我区于1996年成功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先进县”,2012年成功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今年将再次接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提升全区中医药服务水平,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2016年版)》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1.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健全区、镇街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我区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
  2.成立合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制定复核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复核迎检工作;区卫生计生委明确中医药工作的分管领导,设立中医药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卫生计生委)
  3.区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建立以公益性和中医药特色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监管制度;制定鼓励政策,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5.提高区级综合医院和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各级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纳入年终实绩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1.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对区中医医院(结合医院)的扶持力度,提供政策扶持,中医医院科室建设、设备配置符合相关要求,中药房建设、信息化建设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及《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2.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均按标准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及中医馆,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打造3-5个精品中医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一个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中药饮片,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办中医。形成以区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3.加强区镇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区级中医医院通过建立中医医联体开展中医药城乡对口支援,设置基层指导科,对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统筹中医药人才编制,对中医药卫生人才的编制给予倾斜。积极引进中医药本、专科毕业生,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中医药人才比例。提升全区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医生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卫生计生委)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理疗室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开展各项中医药诊疗技术项目,合理配备中医饮片、中成药,进一步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治疗率和参与率。(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五)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1.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2.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3.开展孕产妇中医药健康管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六)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配合督促辖区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抓好落实,营造复审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全区医疗机构中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卫生计生委)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中旬)。
  成立复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复评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复核迎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复评迎检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3月下旬-2018年5月)。
  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我区基层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复核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评审标准完成各项复核迎检任务,查漏补缺。完善软件资料,整理归档。
  (三)复审验收阶段(2018年6月)。
  全面准备好复审档案资料,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及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重庆市中医条例》《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大卫生观念,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区政府将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工作迎检领导小组,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复核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
  (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
  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工作。区卫生计生委作为复审迎检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与日常卫生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分片包点制度,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社、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围绕突出中医药特色、展示中医药内外形象、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等方面,打造中医药工作“亮点”和“看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卫生计生委要指导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国家、重庆市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要在社区、医院、村卫生室等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向群众普及中医药知识,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防病治疗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1.合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评审细则及任务分解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附件1合川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附件2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评评审细则及任务分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