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区国税局 时间: 2008-12-09 责任编辑: hzy
| 一、项目名称 | 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批(行政许可审批类) |
| 二、设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 |
| 三、办理流程 | 受理、承办、审核、审批 |
| 四、申报必备材料 |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4、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及复印件;5、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 |
| 五、承诺时限(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 六、受理机关及地点 |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 |
| 七、决定机关 | 合川区南屏西路49号 合川区国家税务局 |
| 八、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 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纳税人票种核定(变更)申请审批表。 |
| 九、证照(件)名称 | 无 |
| 十、证照(件)有效期限 | 无 |
| 十一、是否收费 | 否 |
|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 十三、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 无 |
| 十四、项目申请受理人 | 国税办税服务厅、室(综合服务岗) |
| 十五、项目审批负责人 |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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