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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微企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评比最高可获20万元

文章来源: 今日合川网 时间: 2017-11-20 责任编辑: 信息员

  今日合川网11月17日16时28分讯(记者 刘婷)目前记者从区工商分局得到一个好消息,我区2017年度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评比奖励即将开始。为更好地贯彻区府“三计划一行动”,助力微型企业持续发展,促进微型企业孵化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189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7〕22号)精神,我区决定对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进行评比,并给与一次性奖励。
  据了解,此次评比将对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微型企业孵化园给予2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对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微型企业特色村给予15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对综合评分第二名的微型企业特色村给予10万元奖励。
  具体评比范围:合川区8个市级或区级微型企业特色村和合川区5个市级或区级微型企业孵化园。               
  评比条件
  (一)微型企业特色村条件
  1.入驻享受创业补助微型企业30户以上,且成活率不低于70%。
  2.微企村应有规范的发展模式。
  3.微企村的微型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守法经营。
  (二)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街)条件
  1.入驻享受创业补助微型企业30户以上,已孵化的微型企业应存活1年以上,且存活率不低于70%。
  2.有健全的管理服务机构和完善的帮扶制度,在场地租金优惠、创业指导、市场营销、融资贷款、代账服务、产品推介、法律维权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质优价廉的服务。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入驻的微型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守法经营。
  三、评比数量
  全区共评选运营良好的微型企业特色村2个,孵化园(创业街)1个,若实际数量不足,以实际个数为准。
  具体情况,链接如下http://xwqy.gsxt.gov.cn/home?df=50 (地方政府文件板块《合川区2017年度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评比奖励实施方案)
  又讯(记者 刘婷)为更好地贯彻区府“三计划一行动”,助力微型企业持续发展,着力培育一批优秀微型企业成长壮大为中小型企业,根据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189号)和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工商发〔2017〕22号)精神,近日,合川区工商分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合川区2017年度成长型微型企业提质发展奖励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一批成长型微型企业,并给予提质发展奖励。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为:在合川区注册登记且成立3年以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及税收保持增长,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市级、区级鼓励类微型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微企均可参加评选:(一) 企业成立3年以上,解决就业人员5人以上。(二)有一定规模,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代表性和影响力。(三)诚信经营,且近3年来,在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没有严重失信记录。(四)财务制度健全,属于盈利企业。
  经综合测评,最终将评出20户提质发展类微型企业,被评选出的微型企业最高将获得一次性奖励8万元。
  具体情况,链接如下http://xwqy.gsxt.gov.cn/home?df=50 (地方政府文件板块《合川区2017年度成长型微型企业提质发展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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